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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览]四、早 产

妊娠满28周至不满37周之间中止者称早产(premature delivery)。由于早产与围产儿死亡相关,因此为减少围产儿死亡率应积极防治早产。1 ﹒孕28~37周时出现不规律子宫收缩,强度低,或伴有少许阴道出血而无宫颈改变者,称为先兆早产。2 ﹒若出现规律性宫缩,逐渐增强,并伴有宫口扩张达2cm以上或已有胎膜早破者,早产不可避免,为早产临产。有高危早产者,应在症状开始前给予预防。2 ﹒有早产先兆者一定上转有条件的上级医院治疗。4 ﹒早产不可避免时,在分娩前肌注地塞米松4~5mg,每8h 1次,连续2~ ......

——《重点人群保健》
书名:《重点人群保健》
栏目:重点人群保健 > 第二篇 妇女保健 > 第十一章 围产保健 > 第九节 孕产期常见疾病的防治
作者:金宏义
参编:王临虹,邓静云,席焕久,朱汉民,许四虎
页码:150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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