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制定了《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 》 [ 1 ] ,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较为完整与系统的早产诊疗规范,其对指导我国早产临床诊疗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7年过去了,早产防治的循证研究有了快速进展,产科学组决定在《早产的临床诊断与治疗推荐指南(草案) 》基础上,参考欧洲、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最新发布的相关指南以及Cochrane图书馆、 PubMed数据库收录的相关循证医学证据,并结合我国国情和临床经验更新指南。美国的资料表明,约5%的妊娠在孕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