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药品费用占卫生总费用(机构法)比重为39.30%,医疗机构药品费用和零售药品费用分别占卫生总费用的30.01%和9.29%。全部药品费用中,医疗机构药品费用占76.36%,其中门诊和住院分别为40.95%和35.41%。零售药品费用占23.64%。药品费用内部结构也发生变化,住院药品费用占药品费用比重从1990年的25.74%上升到2007年的35.41%,门诊药品费用比重明显下降,从69.67%降至40.95%,零售药品费用却从4.59%快速增长到23.64%。药品零售机构费用的快速增长对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