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病原菌未明的严重感染。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混合感染。4 .长期用药细菌可能产生耐药者。5 .感染部位抗菌药不易渗入者。第一类:繁殖期杀菌药: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第二类:静止期杀菌药:氨基糖苷类。第三类:速效抑菌药: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第一类和第二类合用,可获得增强作用。第一类和第三类合用,可能出现拮抗作用,故不能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