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卫生部组织对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吉林、湖南、西藏外)共抽检小型水质处理器694件,对其卫生许可批件及标签标识、说明书进行了监督检查,其中不合格产品261件,合格率为62%。不合格原因主要包括:无卫生许可批件或批件过期、产品标注的型号与批件不符、额定总净水量与批件不符等。根据2001年版《生产饮用化学水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7年广东省共抽检的31个样品中,有2个产品的铅、2个产品的砷和铅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