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品价格监测系统的组织形式:全国药品价格监测工作由国家计委统一领导和部署,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药品价格监测的组织工作。全国药品价格监测网络委托中国价格信息中心承建,各省药品价格监测网络是全国药品价格监测系统的组成部分。国家计委委托中国价格信息中心具体承担全国药品价格监测系统软件开发和价格数据收集、传输、汇总等工作。监测品种重点是西药中的抗微生物药、非甾体抗炎镇痛药、抗肿瘤药、神经系统用药及循环系统用药,中成药中的内科用药。医疗机构实行药品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价格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