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反应在清除病原的同时,也会引起组织损伤,称作“超敏反应”。1963年,Cooms和Gell依据超敏反应发生机制及临床特点将其分为4型,即Ⅰ型(速发型)、Ⅱ型(细胞毒或细胞溶解型)、Ⅲ型(免疫复合物或血管炎型)和Ⅳ型(迟发型)。免疫损伤的严重程度取决于抗原性质和定位、免疫类型(体液或细胞免疫)、激活的抗体的类型及是否有放大效应等。细胞介导的免疫损伤主要表现为Ⅱ型超敏反应,即IgG、Ig M类抗体直接作用于相应的细胞或组织上的靶抗原(包括半抗原),在补体、NK细胞及巨噬细胞等参与下造成的组织细胞损伤。常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