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精神病学是国外所通用的法庭精神病学(Forensic Psychiatry)或法律精神病学(Legal Psychiatry)两个术语的中文译称,它是精神病学和法学的一个交叉(或称边缘)学科。精神病学多年来一直将“司法精神病学”作为一个三级学科。司法精神病学的内容范畴则更为广泛。国内也有学者把法医精神病学和司法精神病学这两个名词做等同解释,对其专业内容范畴的描述完全一样,二者仅仅是名称不同而已。在形成真正的独立新专业以后,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理论和实践在司法精神病学中都处于众所周知的中心地位,鉴定工作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