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1月,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就以下事项进行了讨论:进一步当好卫生部的参谋和助手,促进我国护理事业的发展。为加入“国际护士会”积极创造条件。反映建立“护士法”的重要性,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修改章程,广泛征求会员意见。向卫生部反映护士编制不合理的现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社区护理的工作。加强与各省学会的沟通,增加护士群体的凝聚力。2004年6月,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卫生部医政司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祝贺。会议主要针对中华护理学会2007年的工作计划、中华护理学会章程、“护理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办法、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