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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第四节 不适当的家庭教养方式与青少年犯罪

这种家庭的家长对子女娇生惯养、百依百顺,甚至袒护包庇。这种教育方式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也显得越来越普遍。在这种教育环境下长大的孩子或者性格脆弱,无法接受任何挫折,或者任性、自私、以自我为中心,或者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他们无法形成社会所希望的性格取向,因此,他们无法适应竞争化的社会,反而在欲望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实施违法犯罪。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长对孩子倾注了全部的爱,同时也对子女的学习成绩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子女尽最大的努力也难以达到家长的要求,这时孩子就易产生极大的心理压力,产生了 ......

——《家庭教养与儿童青少年心理》
书名:《家庭教养与儿童青少年心理》
栏目:家庭教养与儿童青少年心理 > 第十二章 家庭教养与青少年犯罪
作者:杨世昌 杜爱玲
参编:
页码:212-214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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