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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预后]第五节 药源性引起肝损害的危险因素

有些药物本身就具有造成肝毒性的性质,可直接或间接地引起肝脏损害,实验具有可重复性。如对乙酰氨基酚就有直接毒性,能广泛地损害包括肝脏在内的多个器官。还有些药物通过不同途径间接地引起肝脏损害,这些药物经代谢产生氧基、亲电子基或自由基等毒性产物,干扰肝细胞的正常代谢或破坏其正常结构,导致肝细胞变性坏死或胆汁淤积。如四环素影响肝脏脂肪代谢过程而导致肝脏脂肪变性,利福平可干扰胆红素向胆小管排泌或由血中摄取,而引起淤胆型肝炎。营养过剩患者在服用激素类药物时亦可增加肝脏疾病发生的危险性。 ......

——《药源性肝肾损害及其防治对策》
书名:《药源性肝肾损害及其防治对策》
栏目:药源性肝肾损害及其防治对策 > 上篇 药源性肝损害及其防治对策 > 第二章 药源性肝损害的发病机制
作者:侯连兵 周静
参编:王成蹊,陈宜鸿,卞俊,苑振亭,马云
页码:22-24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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