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应用“程序正义”的理论基础是:实体正义是现实生活之目的,是未知的。程序正义是通向该目的地之道路,是可控的。任何工作的有效性,均须建立在符合科学的方式方法上,越是高度复杂的活动越是如此。在求取经得起考验的结果之过程中,必须按规定的有效程序进行。有时,大胆的举措也能径直获得正确结果,而且快捷便当,但那是例外。科学工作要求结果始终有效和可信,不受人为因素干扰,所以必须严守规范,按程序进行。符合程序才会少出纰漏,道理浅显易懂,一说就明,但是,取得共识,付诸实践,还真是“任重而道远”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