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监测方案,实施监测任务。2011年医改监测周期修改為 3期监测,实行国家、省、市和縣级4级监测,增加地市、省级卫生厅局和公立医院监测,縣级监测单位2860个,地市级330多个,公立医院7000多家。设计了4套监测表,监测指标由166个增加到215个,縣级监测表侧重基层综合改革,地市级监测表侧重公立医院改革,省级监测表侧重基本药物采购招标配送。6月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度医改进展监测工作的通知》,部署2011年医改监测工作。啓动编制《疾病分类编码库》工作,即在ICD-10基础上将疾病编码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