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用药应充分考虑到药物对胎儿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遵循以下5个原则。生育年龄有可能怀孕的妇女用药前应了解月经史,以免“忽略用药”。加强孕期宣教,用药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可用可不用的药尽量不用,不可滥用药,亦不可过分强调胎儿安全而忽略母亲所应有的治疗。一般能单独用药就应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较肯定的老药就不用新药,严格掌握药物剂量、用药时间,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