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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第三节 高压氧治疗禁忌证

有以下合并症时,绝对不能进行高压氧治疗1 ﹒未经处理的气胸、纵隔气肿。2 ﹒了解高压氧对正常机体的不良影响,了解在进行高压氧治疗时,可能会给患者带来的损害,如气压伤、氧中毒、减压病以及神经元超微结构的损伤(参考“高压氧对细胞超微结构的影响”)等。高气压、高分压氧气肯定会给机体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如对一位60岁的急性CO中毒伴发脑水肿、肺水肿、休克,但既往有癫痫大发作病史。由于脑型氧中毒的抽搐与癫痫大发作相似,从前担心癫痫患者在舱内癫痫大发作,将癫痫作为禁忌证。患者结核病基本控制后进行高压氧治疗(2ATA) ......

——《高压氧医学 基础与临床》
书名:《高压氧医学 基础与临床》
栏目:高压氧医学 基础与临床 > 上篇 基础理论部分 > 第八章 高压氧治疗适应证、急症、禁忌证
作者:高春锦 杨捷云 翟晓辉
参编:
页码:109-110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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