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增长规模、人口密度愈来愈大,人员流动、人员交往愈来愈频繁,某些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暴发的传染病会在全球范围内迅速传播,由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的危机传导为全球性危机。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通过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下简称《应急条例》),并于2003年5月9日公布与施行。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