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视听资料有以下几种:录音资料。预审过程中的全程录像,既可以全面准确地收集预审中的所有信息和情况,弥补预审笔录择要而记、忽略细节、遗漏某些重要线索的缺陷,又可以对预审过程的合法性实施监控。计算机数据资料,是指计算机磁盘中储存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图形、文字、数据、符号或者其他信息,其物质形式是计算机数据盘。因此,在诉讼过程中使用计算机数据资料,人们所感受到的实际上是通过显示器所显示出的内容,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才将计算机数据资料归为视听资料一类。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其他更为高级的技术手段,如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