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护理工作分为接诊、分诊、处理三部分。轻症急诊:此类急诊可在急诊科处理、也可在普通门诊处理:如发热体温38.5~39.5℃、皮疹、中毒腹泻、小面积烧烫伤、轻度外伤、呕吐、膀胱刺激症状等高热患者经过退热处理后排队。2 ﹒一般患者处理中度、轻症急诊患者,于专科急诊就诊处理,必要时通知相应专科医生会诊,视病情分别将患者收入专科病房、急诊监护留察室或带药离院。7 ﹒各项处理记录急诊抢救工作中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次,经两人核对后方可用药,抢救时未开书面医嘱或处方,应及时补上,清理好抢救药柜,以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