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国内外各级各类处置核与辐射恐怖袭击的预案,国家处置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的组织指挥体系应由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事发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反恐怖工作协调机构和事发地现场三级指挥部构成(表3‐。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组织在需要时启动总指挥部,协调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任总指挥,根据需要可设若干名副总指挥,相关部门各1名负责人为总指挥部成员,视情况通知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总指挥部。总指挥部主要职责:总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整个事件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参与处置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的主要部门涉及宣传、外交、国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