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弗洛伊德提出了人格结构学说,即一个人的心理由“本我”、“自我”及“超我”三个部分组成,并共同表现出其人格特征。本我是人格中的原始成分,不易把握,但又是人格活动的“能量库”。自我(ego):自我在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性和审慎,是自己可意识到的执行思考、感觉、判断或记忆的部分。人格结构中这三个部分,以不同角色相互协调而发生作用,同时也可发生相互矛盾和冲突。即使这种人格结构的划分尚缺乏严格的科学依据,但在临床实践中却有重要的价值,不但可以解释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心理现象,而且可以解释某些神经症、精神疾病的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