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所)的建筑要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特别注意内部环境明朗愉快,保健用房面积不少于800m2,总业务用房在800m2的基础上,按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m2,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m2,分娩室面积不少于30m2,母婴同室每床位不少于6m2。一般科室设置:主要设置保健科、临床科室及医技科室。临床科室设置:包括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计划生育科等,以及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药房、手术室等医技科室。各地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或细化科室设置,原则上应与其所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责和基本医疗服务相适应。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