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的错误如下:当出现不起决定作用的证据时,将“无效果方面的证据”(no evidence of an effect)和“无效的证据”(evidence of no effect)相混淆,并认为干预措施没有效果(no effect)或与对照的干预措施没有差异(no different)都是错误的。当出现阳性结果但在统计学上无意义被描述为“有希望的”(promising),然而一个同样情形的阴性结果却并没有被描述为“警告征象”(warning sign)也是错误的。还有一些陈词滥调如“需要更多研究”也应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