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集标本后,应尽量减少运输和储存时间,及时处理与检验。一般性检验标本在采集后尽快送至检验部门,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内,急诊检验项目如血糖、电解质以及一些特殊检验项目如血气分析等,应在标本采集后立即送检。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必须对标本进行预处理或以适当方式保存,才能降低由于存放时间过长而带来的测定误差。标本保存应遵循原则:①加盖防止蒸发。标本储存温度与保存期限视标本种类及检验目的不同而定,血清、血浆、体液常规标本大多4~8℃储存,菌种、蛋白质、核酸标本常- 70℃~- 80℃保存,避免反复冻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