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病例,玻璃体积血的自发吸收需要4~6个月时间,视网膜前出血可在数天至数周之间弥散。因此,在开始治疗之前,一般认为应观察3~4个月,如果在这期间玻璃体混浊没有明显减轻,说明自发吸收缓慢或完全吸收的可能性较小。玻璃体切除术最适宜于眼外伤(如挫伤、裂伤、穿通伤或破裂伤)引起的玻璃体积血,以及持久的自发性积血或合并视网膜病变的病例。近年认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发生玻璃体积血即是手术适应证,早期手术的效果较好。因为积血阻碍视网膜光凝治疗,而视网膜缺血病变可能继续恶化,及早手术同时进行有效光凝,既能处理并发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