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医学院校、医院、防疫站、卫生监督部门、卫生管理部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医院中则包括医师系列、护理系列、药学系列、医技系列和卫生管理系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