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WHO于1996年公布的“健康城市十条标准”(见第二章),我们可以发现它实际上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在城市生活中,市民究竟是被动地接受与城市健康相关的政策法律,还是积极主动地参与城市健康决策,自觉改善和创造健康环境,是有质的区别的。今天的健康城市运动是为了维护民众的健康权益,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对人民负责的基本观念,不要将建设健康城市作为政府的政绩工程,而要将其作为人民的满意工程来做。这里,尊重现实又重视创新是建设健康城市决策中应当特别强调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