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化学药品(原料、制剂)分类与代码》 YY0252‐1997,采用药品药理学、治疗学分类代码+药物化学分类代码+剂型分类代码+规格分类代码。如药理学分类代码+剂型分类代码或药理学分类代码+分子结构分类代码+盐类衍生物分类代码+剂型分类代码+规格分类代码等,不用时可以脱卸下来,需用时可以安装上去,非常方便。YY0252‐1997采用药品药理学、治疗学分类,分为24大类,160小类。只要是大环内酯类,前4位代码完全相同:红霉素01 06 01 01 01 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