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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二、现 病 史

应详述眼部症状,以及有关的全身症状,起病时间,有无诱因,各症状发生的顺序、演变过程。如果患有眼部和全身系统性疾病,如有青光眼和原发性高血压两种疾病,不应该地把高血压病史写入既往史中。对于身患两种(科)或两种以上疾病的患者,书写入院记录时,应分清主次,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一种疾病为本次就诊的主要疾患,而另一种疾病为次要,目前有症状,主诉和现病史应从主要疾病开始书写,而次要疾病可放在现病史中另起一自然段书写。如:眼分泌物,问明其性质:脓性、粘液性、浆液性、纤维素性、丝状、泡沫状以及分泌物量,眼睑包块等。 ......

——《眼科临床安全行医指南》
书名:《眼科临床安全行医指南》
栏目:眼科临床安全行医指南 > 第一章 眼科病历书写的基础知识 > 第四节 眼科病历书写的特殊性问题
作者:李文生
参编:李文生,施颖辉,温俊,吴荣瀚,叶恬恬
页码:4-5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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