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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二、先天性短股骨(伴髋内翻)

先天性短股骨可以是单发或与其他下肢畸形并存(图9‐9‐。5),如果先天性短股骨没有合并其他畸形,通常无明显表现,一旦出现长度改变,则唯一产生的问题是肢体不等长。如其合并股骨近端畸形,则可有明显的肢体不等长及髋关节疾患。先天性短股骨的病因尚不清楚,可能与胚胎时期下肢胚芽的物理、化学及创伤因素有关。其治疗应结合是否有合并小腿和足部的畸形,如没有其他合并畸形,且长度差异不明显,则可按肢体不等长的一般方法进行治疗,如加高鞋垫(补高鞋)或应用延长技术行股骨延长。对于严重病例,可不考虑髋关节的畸形,先行膝关节融合以稳 ......

——《实用骨科学》
书名:《实用骨科学》
栏目:实用骨科学 > 第九篇 小儿骨科各论 > 第九章 股 骨 > 第二节 先天性疾患
作者:田 伟
参编:
页码:804-805
版本: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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