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对于重度哮喘和难治性哮喘没有完全统一的命名和定义,在1999年和2000年,欧洲呼吸杂志和美国呼吸和危重症杂志分别发表文章首次定义了重度哮喘和难治性哮喘[ 1 , 2 ] 。2006年全球哮喘防治创议( GINA )指出,难治性哮喘( difficult-to-treat asthma )患者通常对糖皮质激素的治疗作用不敏感,并且常常不能达到与其他哮喘患者相同的控制水平[ 3 ] 。最后于2014年2月在欧洲呼吸杂志正式发表了题为重度哮喘定义、评估和治疗的ATS / ERS国际指南[ 4 ] 。随着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