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方面是“确有助益”,另一个是“不伤害”。确有助益”的义务是指治愈或缓解病人的疾病,解除或减轻病人痛苦。不伤害”的义务是指不给病人带来可以避免的疼痛、痛苦、损害、残疾或死亡,包括不应该发生有意的伤害以及无意造成的伤害,例如由于疏忽大意造成的伤害。医学伦理学用“双重效应”原则对这样的行动加以辩护。双重效应是指:一个医疗行为可以产生两重效应:一个是为达到治疗疾病或保全生命目的的有意的、直接的效应,另一个是可以预料而无法避免的、并非有意的但有害的间接效应。要做到合理用药,医生必须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