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前3.1.2.3所述,本处只阐述妇幼保健监督执法的部分内容。依照国家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管理条例,对辖区内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相关执业资质进行管理。要求通过信息系统完成对机构和个人的执业资质建立管理档案,对执业资质的范围、有效期、复检、个人复训与考核、验证、不良记录等进行记录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证件档案管理:提供证件信息登记、证件变更、证件验证等功能。出生医学证明》证件管理,包括空白《出生医学证明》流转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真伪鉴定、质量控制等。空白《出生医学证明》流转管理:系统提供空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