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是以公开其秘密性来换取法律的直接硬性保护,并且由法律来决定它的保护期限,这与商业秘密持有人直接采取保密措施维持其秘密性且不受法律保护期限的限制是不同的。一部分秘密虽然公开了,但它却赢得了法律有期限的硬性保护,而另一部分秘密却还掌握在权利人手中,维持着保密状态,以此相互牵制,相互配合,给窃密者增加了难度,同时,又增大了企业自我保护商业秘密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