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用药应充分考虑到药物对胎儿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遵循以下六个原则:生育年龄有可能怀孕的妇女用药前要了解月经史,以免“忽略用药”。不可滥用药,亦不可过分强调胎儿安全而忽略母亲所需应有的治疗。一般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能用结论较肯定的就不用新药,严格掌握药物剂量、用药时间,及时停药。哺乳期用药一般不必终止哺乳,可在服药后立即哺乳并延迟下次授乳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