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初步确定呼吸抑制是由某种药物引起的,只要临床上情况允许,应果断地停用可疑药物。某些情况下可以酌情采取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对抗措施,如:对于应用呼吸中枢抑制剂的患者,可给予呼吸中枢兴奋剂。对于严重气道痉挛、水肿患者,可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和茶碱类药物,解除气道痉挛。吸氧常可缓解缺氧,必要时应果断地建立人工气道进行机械通气,尤其是呼吸中枢受到抑制者,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对症处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