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戒毒由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在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公布之前,对反复复吸的吸毒人员实行劳动教养缺乏法律依据。据调查,1991年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戒毒所与昆明市劳教戒毒所相继成立,截止1997年,我国劳教系统建立了从事戒毒工作的场所和改造单位86个,1992年以来,全国劳教系统累计收戒36.4万戒毒劳教人员。2003年统计表明,全国共有劳教戒毒所(队)165个,劳教戒毒床位14.3万多张,收戒人数每年以16%的速度增长,目前在所劳教戒毒人员约13万人次,其中2004年新收劳教戒毒人员约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