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24日,省编委下发了《关于撤销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组建河南省卫生监督所的通知》(豫编[ 2001 ] 20号),正式批准我省组建河南省卫生监督所,作为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编制100人,隶属于省卫生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