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肝炎( chronic hepatitis )不是一种独立的疾病,而是一组由多种病因所致的临床病理综合征。为了阐明慢性肝炎发展趋向, 1968年欧洲肝病学会学术会议上, Groote等肝病学家,根据慢性肝炎活动的程度(即碎屑样坏死的有无) ,提出了慢性肝炎命名和分类的建议(以下简称1968年方案) ,将慢性肝炎区分为两种类型:慢性持续性肝炎( chronic persistent hepatitis 。1994年方案强调慢性肝炎应以病原学为依据来命名,只要有可能和可行,应标明病因学分类,例如自身免疫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