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发出后应立即使用,因特殊情况(如病人已经死亡)未能输注的血液,应在30分钟內退回输血科(血库),经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确认血液仍保持原样则可办理退血手续,退回的血液要在相应登记本上注明退血原因,幷经严格鉴定后決定能否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