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所有37种甲、乙、丙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25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5 ﹒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