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为一出租车司机,在其妻子被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接受隔离治疗时他已有发热、打喷嚏等流感症状。对此,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因此,患者隐私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即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利益冲突时个人隐私要受到限制。在本案中,医疗机构当然不能以保护隐私为名而帮患者隐瞒相关病情,从而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基于社会公共利益而适度限制患者隐私权以维护社会利益和公众知情权,更为法律精神所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