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卫生部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血液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对血站、单采血浆站、医疗机构在内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监督检查。通过狠抓血液安全监督工作的落实,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基本上做到了辖区内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底数清楚,存在的问题清楚。通过血液安全监督检查,促进了采供血机构执业行为的规范,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各级政府重视,将血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日程进行部署、落实。血液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已逐步纳入卫生综合执法范畴,血液管理综合执法能力得到提高,执法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