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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览]第八节 新生儿惊厥

一般惊厥每次0.2mg/kg缓慢静脉推注,安静后视病情每日给药2~4次,如惊厥持续者首次给药后,15~30分钟可重复给药1次,直至临床疗效满意,最大剂量不超过3mg。 顽固性惊厥者采用负荷量给药,首20mg/kg静脉缓慢推注或肌注,24小时后给维持量,按每日3~5mg/kg,1次给药。 水化氯醛,含水氯醛 本品作用时间长,可维持6~8小时。 用于各种原因所引起的惊厥,其大剂量有止惊,小剂量有镇静作用。 镇静每次用20~50mg/kg口服,必要时每6小时重复1次;止惊每次用50mg/kg直肠灌注。 (1)本 ......

——《实用妇产科药物治疗学》
书名:《实用妇产科药物治疗学》
栏目:实用妇产科药物治疗学 > 第八章 新生儿疾病
作者:郭燕燕 周世梅
参编:王颖,左文莉,刘朝晖,刘书文,刘凤喜
页码:291-292
版本:2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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