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低下与违法行为关系密切。1978年我国一项研究表明,精神发育迟滞案例占全部鉴定案例的4%~5%,这一比例逐渐增加,到1990年以后,鉴定中本病比率达到12%以上,与欧美、日本等国家报道的10%较接近。在鉴定实践中所见多为中度和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病人,多数在不同程度上保留对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多评定为限制责任能力,部分轻度病人评定为完全责任能力。被鉴定人的计算力,抽象概括能力等都很差,诊断精神发育迟滞,愚鲁水平,病人出于本人幼稚帮人做好事的想法而触犯法律,由于智力低下而对其违法行为并不能充分地辨认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