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是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制定各单项预案和部门预案的重要依据,共2项,即《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该预案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该预案对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实施措施、终止条件、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应急保障等工作任务作了详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