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标准审查的时效性和可追溯性,卫生监督中心启用了卫生标准审查专用章,在做出任何一条修改意见之前,都要与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和标准起草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将标准报批资料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秘书处。截至2007年底,共审查158项卫生标准报批资料,标准修改单4项,修改后上报卫生部150余项。卫生部批准、发布卫生标准75项。卫生监督中心组织20个专业委员会完成了卫生部2007年376项标准制修订计划。协助卫生部完成了国家标准委2006年554项计划,共计1113万补助经费的整理、下拨工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