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中国政府恢复了在联合国及WHO的合法席位后,中国卫生检疫与WHO多次联合举办卫生检疫、媒介生物控制、施行卫生保健等学术交流,就共同关心的传染病、媒介生物控制、疾病监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边界江河垃圾污物排放、疫情信息交换以及相互预防接种要求等方面。签订了一系列政府间协议与双边业务工作协议,拓宽了国际和地区间的合作与交流。近年来,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了与周边陆路口岸国家签订或修订卫生检疫双边协议或议定书,以及与直航国家的海空港口岸卫生当局签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互通和业务协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