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部法律法规是1955年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传染病管理办法》,1978年国务院又将其修订为《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1978年9月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发布《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五、二十六条的规定,可对传染病采取强制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控制措施,可以采取一系列紧急措施,并可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和疫区封锁等措施,就应对急性传染病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了法律保障。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也相应出台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规章,从而建立健全了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