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术论文中署名的作者应只限于那些对于选定研究课题和制订研究方案、直接参加全部或主要部分研究工作并作出主要贡献者,以及参加撰写论文并能对内容负责的人。作者地址不仅有助于作者身份的识别,同时也是期刊编辑部或读者与作者联系所必需的信息。如果论文出版时作者调到一个新单位(不同于投稿时作者完成该研究工作所在单位的地址),新地址应以“现地址”的形式在脚注中给出。如果第一作者不是通讯作者,作者应按期刊的相关规定表达。如以星号(*)、脚注的形式标注通讯作者或联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