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山东省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鲁价费[ 2000 ] 239号),按规定标准收费。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报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自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科室落实到责任人的,由责任人承担。 ......